我國與蒙古國建交
蒙古,全稱蒙古國。位於亞洲中部的內陸國。
面積156.65萬平方公里。人口228萬(1994),喀爾喀蒙古族占80%,
還有哈薩克族等。主要語言為喀爾喀蒙古語。
首都烏蘭巴托。資源主要有煤、螢石、銅、鎢、金、鉬、
鐵、鹽、鈾、銀、石油等。森林占全國面積的10%。畜牧業為國民經濟基礎。
1987年起實行經濟改革。1991年開始向市場經濟過渡,並逐步實行私有化。
人均國民生產總值80692圖格裏克(1996)。
農產品主要有小麥、圓白菜、馬鈴薯、飼料作物。
畜牧業以駱駝、馬、牛、羊等為主。工業有輕工、食品、燃料動力和採礦。
出口畜產品、礦產品和輕工業品;進口機器設備、燃料油和日用品。
13世紀初,成吉思汗建立統一的蒙古汗國。
1911年12月蒙古王公在沙俄支持下宣佈“自治”,1919年放棄“自治”。
1921年7月11日成立君主立憲政府。 1924年11月26日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國。
1945年2月蘇、美、英首腦雅爾達會議規定“外蒙古
(蒙古人民共和國)的現狀須予維持”,作為蘇參加對日作戰的條件之一。
1946年1月5日當時的中國政府宣佈承認外蒙古獨立。
1992年2月12日改國名為蒙古國。7月11日(1921)為國慶日。
奉行和平外交政策。強調首先發展同兩大鄰國俄羅斯、中國的友好合作關係,
更加重視同日、美等西方國家和國際金融組織的關係。
1949年10月16日同中國建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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